每年有1000户享受5万元成长奖
参加会展将给予展位费补助……
重庆微型企业扶持新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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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启动重庆微型企业扶持新政实施工作。
截至3月底
重庆累计发展
微型企业56.56万户
带动和解决就业405.3万人
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平台397个
入驻微型企业4.23万户
重庆微型企业扶持新政中,成长型微型企业入库培育及成长奖励、孵化平台运营绩效奖励、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和商业贷款贴息、微型企业会展补助、微型企业创业大赛、微型企业创业创新赋能提升培训等8项由工商部门牵头落实。
每年1000户享受成长奖
实施细则中指出
建立万户规模
“重庆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
将成长型微型企业
纳入培育库进行培育
促进其提质增效发展
而入库企业可享受
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
商业贷款贴息、会展补助
赋能提升培训等政策扶持
每年在入库企业中评出1000户
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
一次性成长奖励
参加会展给予展位费补助
但凡参加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市级部门主办或指导的全市性及以上规模的会展活动,可申请享受展位费补助。
按照微型企业
实际缴纳展位费的70%
给予补助
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享受
4个标准展位费的补助
最高可享受2万元
最高可贷50万元
细则中明确,纳入培育库的微型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扶持贷款政策。具体有以下要求:
●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可多次贷款,但贷款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
● 不能向银行提供抵、质押或保证担保的由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2%,且不收取其他费用。
● 扶持贷款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息后,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 对贷款逾期的,不予贴息。
贷款给予贴息最多享受2年
根据细则,所有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微型企业,可申请享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商业贷款(不含各类政策性贷款)贴息。
贴息标准
按上年度末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每户微型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最多享受两年。贷款逾期发生的利息不予贴息。
重庆排名前10的微企园
奖励最高200万元
细则中提及,对微企园和微企村进行运营绩效评价,支持孵化成效显著的平台进一步提高运营效能,持续发挥功能作用。
每年根据运营绩效评价和
综合评审结果
全市排名前10位的
微企园和微企村
将获得160万元—200万元
50万元—80万元不同等级的奖励
微企园
符合正常运营期满六个月,用于微型企业孵化的场所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超过30户的微型企业入驻经营且占入驻企业总数的70%以上,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专兼职创业导师不少于5人等条件的微型企业孵化园,可申请享受运营绩效奖励。
微企村
符合正常运营期满六个月,开展经营的微型企业30户以上且占开展经营企业总数的70%以上等条件的微型企业特色村,可申请享受运营绩效奖励。
提供免费赋能提升培训
所有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微型企业都可参加赋能提升培训。
2018年计划开办100期赋能提升培训,培训1万人,按实作培训和综合培训两种培训内容分类实施,其中实作培训不低于80%的比例。
特别提醒
原则上,每个申报主体同一年度享受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超过3项。其二,要注意每项扶持项目每年的申报截止时间。
部分素材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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