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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日,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盛教育、ST三盛,代码:30028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林荣滨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之前,2022年4月28日,三盛教育发布《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近期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9.1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08%
2022年8月6日,三盛教育发布《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责令改正措施主体:公司、林荣滨、曹磊。事由: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8日,公司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存入的共计8亿元定期存单被陆续质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星盛实业有限公司及福建胜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合计7.57亿元的担保。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2月24日期间,公司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存入的共计10亿元定期存单被陆续质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星盛茂达贸易有限公司及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提供9.5亿元的担保。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林荣滨、财务总监曹磊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三盛教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发布自认违规或自我更正文件,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三盛教育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宋一欣律师认为,三盛教育案的索赔条件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三盛教育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2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ST三盛维权入口)
1.上述提示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决所认定的法律时点、赔付对象、赔付范围、赔付标准、会计计算方式为准。
2.以行政处罚决定为特征的前置条件取消后,投资者虽然可以直接诉讼,但由于调查手段有限,以立案调查通知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为直接诉讼的依据起诉存在败诉的风险,所以,我作为专业律师提示投资者:行政处罚决定仍然应当作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3.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侵权诉讼的进程,但有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会较大。如发生代表人诉讼,您可以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加入或退出。
4.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3)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等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宋一欣律师,1992年起律师执业,执业至今,为10000余件/起证券诉讼事务或股东纠纷事务提供过法律服务。编著有《证券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民事赔偿实务手册》、《股市维权》、《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司法裁判文书汇编》、《董事责任保险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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