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继续)
三、过渡期期间目前悬而未决的事宜
虽然资管新规已经落地,但是仍有很多问题并没有明确,市场急盼各行业细则的出台:
1、银行类货币类理财产品的估值
针对目前多家银行都在发行T+0类理财产品,而且都具有一定的规模,此前这类产品一直表现为预期收益型,现在资管新规要求净值型,而货币基金仍然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是否需要统一估值方法?是否统一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有待进一步明确。
近日,基金业协会也开了两场市值法货币基金研讨会,草拟市值法货币基金指引,在产品名称、法律法规、投资管理、估值、申赎、重大风险时的处置预案等几个方面进行研究。那是否未来摊余成本法的货币基金规模也会逐步减少,,目前尚未可知。
2、标与非标的进一步界定
目前来看,标准的主要是债券还是仅有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否算标?笔者认为其设立就是为了促使非标转标,,但缺点是目前发行规模有限,流动性很差。银登挂牌转让的非标资产、北金所的资产,是标还是非标?有待细则的出台。
3、长期限资产如何处置
对于大于5年的产业基金、7-10年期的PPP项目,在过渡期内无法完全到期,如何处置?2020年底前,可以发行封闭式净值型理财进行对接,但是到期日要晚于上述资产到期日,如果资产的剩余期限过长,此类产品募集将面临很大难度。
4、估值方法的进一步明确
明股实债类的资产,算股还是算债?(个人感觉应该算非标)永续含权计划,不能算债券,只能发行权益类产品进行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退出时间不详,也只能发行权益类产品进行投资。股票配资、定增配资,不保本保收益,都将变成安全垫模式,如果算权益,应该如何估值?如果没有后端分成,是否能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
,预计5月份将会发布。
四、猜想资管新规落地后,银行理财应该如何转型?
1、市场格局
资管新规规定,“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应当实现实质性的独立托管。独立托管有名无实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纠正和处罚。”
截至2018年3月,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共有27家。具体如下:
上述27家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应当实现实质性的独立托管。目前,包括招商银行在内的几家银行已经率先行动。
银行资管子公司设立后,在组织架构、投研能力、系统搭建、风险控制方面,都将进行进一步的完善,预计人员招聘将更具有自主性,薪酬和激励也将更加灵活。
,并且将成为资管行业最为重要的组成,将聚集多家行业巨头,而各家如何成立子公司,谁来挂帅和管理,估计都将是各行董事会、管理层更高层面的决策。
成立资管子公司后,银行资管子公司与渠道的关系将发生一定的变化,渠道是重要的资金来源,同时银行资管在产品设计上也针对全行的利润进行调整。之前银行资管需要满足全行对存款时点的考核和客户的定制需求,产品设计在收益和期限上都更多地尊重渠道的建议,但是存在投资管理的被动压力,未来银行资管子公司独立,一方面仍要依靠母行渠道才能做大规模,另一方面也可以和其他渠道开展合作。
此外,银行资管与公司部、投行部等业务部门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之前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有很大一部分是表内信贷客户转为表外非标融资,在帮助维护分行客户,同时部分非标收益也很高。但是当债券收益率与非标收益率风险不匹配时,以及银行资管成立独立的子公司后,投资非标的意愿和产品端的制约,都将促使投资非标资产的比例下降。
除上述银行外的中小银行,城商行、农商行,资产管理业务将面临产品端的变革和对投资能力的更高要求。传统的资金池业务将不复存在,具有债券投资能力的银行,短期限产品可以维系,但是产品面临净值波动的风险,也需要提高对投资者的教育。而对于拥有较多非标资产的其他中小银行,预计产品结构则将会以期限匹配的私募产品为主。
2、固定收益处的转型
目前大型股份制银行,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条线较全。T+0,7D/14D/1M,3M,6M,1Y产品均有提供。未来这部分产品的投资风格将向两方面转型:
一是T+0,和短期限定期开放的理财产品,将向公募基金的管理模式靠拢,对其投资人员的投资能力将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但是与公募基金不同的是,由于银行具有先天的渠道优势,这类产品的单只规模预计都远大于同类型的纯债基金,同时负债端的分散化,也便于进行流动性管理。在产品设计上,要注意防控单一投资者投资金额过大的赎回风险,因此建议设置单一投资者的认购上限。但是由于采用纯市值法,投资资产以存款和债券为主,净值波动较大,需要关注净值波动的风险。在权衡流动性和净值波动、又要保持一定的收益方面,必将对投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是长期限的纯债产品,在设计方面,目前仍看各家的态度。一般而言,机构希望发行的产品存续期限越长越好,但是投资者又较多地认可短期限的理财产品。如果发行1Y一开放的开放式纯债理财,则要考虑每次开放的流动性风险。如果设计为1Y期及以上的封闭式产品,则投资久期较长,流动性较差的债券,到期会面临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因此在投资方面也会以短期限、流动性好的债券为主。因此综上所述,预计银行发售的短期定期开放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将会向公募基金靠拢,长期限的理财产品,则要看产品结构的设计方案,与公募基金差异较大。
3、资本市场处的转型
目前工行、招行、光大、浦发、兴业、平安等大型国有和股份制行均拥有资本市场处,开展权益投资业务,其中包括股票配资、权益FOF/MOM、股权投资、股票质押等。在过去五年中,上述银行或早或晚开始布局资本市场,并在近三年中权益规模大幅增长,也完成了1-2轮权益、量化委外招标。银行资管在此方面的优势在于资金量和市场地位,促使其能够更好地选择最优秀的投资机构,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但不足也在于对行业和个股缺乏专业的研究团队,内部的激励机制也较难招聘到来自市场化机构的优秀人才。这方面人才目前都是各家银行所急需补足的。资管新规对于权益类产品进行了更为明确的定义,权益资产的配置力度会逐渐增大。未来银行或全部或部分委托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专业机构进行权益投资,或通过招聘专业人才or内部培养进行FOF\MOM组合管理。
4、结构性理财的转型
结构性理财主要是本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本金的一部分或者收益投资于挂钩商品、指数、汇率、利率等标的的期权产品。结构性理财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资管新规后,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理财将转为结构性存款,由负责表内业务的部门发行。这一部分,之前就是各行吸收存款的重要途径。资管新规出台后,中小银行的存款压力更大,结构性存款规模也大幅增长。利率未完全市场化之前,各行对于这类产品的需求仍然是巨大的,毕竟存款是银行之本。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理财,又可以按照期权行权概率分为“真结构”和“假结构”。假结构的非保本结构性理财占据着市场的主力地位,而真结构的非保本结构性理财,由于收益的不确定性,客户认可度和接受度小于假结构的产品。资管新规出台后,收益表现净值化对于期权估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投资的期权一般都是奇异期权,蒙特卡洛模拟是一种方式,而每天公布净值,预计会有一定的波动,接近到期日时,净值会收敛于最终的行权收益。
四、资管新规后的债券市场
当短期限的银行理财产品大部分资产只能配置短期限的债券(利率债+高等级、久期短、流动性好的信用债)时,尤其是对于短期限的开放式产品,出于流动性的考虑,长期限、流动性较差的债券并非产品的偏爱,除非主要银行这部分产品规模做到一定量级,或者成立长期限的封闭式产品,从提高收益的角度考虑拉长久期,否则投资长期限流动性差的债券的动力不强。大量资金具有投资短期限债券的需求,将使短端利率下行。
此外,之前主要通过非标融资的企业,将面临较大的再融资压力。表内融资无法全部承接受限的表外融资规模,如果企业只单一依赖于非标融资,势必将出现较大风险。信用风险的爆发路径可能是单一依赖非标融资的企业>依赖非标+贷款融资>依赖非标+贷款+债券,但是,由于公募债的发行属性,曝光的违约率更高。今年以来,信托、债券的违约率都在上升,民营企业发债,也变得更困难。14年-16年利率大幅下行,发行了大量债券的企业,随着债券的到期,17年续发的难度加大,17年或许还可以勉强撑一撑,而到18年则更加艰难。预计当银行资管完成转型时,短端利率将有一波较大的下行,而低等级信用债信用利差会继续走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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